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我們是義人嗎?--寫給追求公義的朋友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馬書10:3)

現在社會很流行說社會公義」。甚麼是社會公義呢?在社會學的角度去看,社會公義是關於人權、民主、自由、資源及權力分配等問題。今天不少人去渴慕及熱切追求這些東西。這些東西也有其功用及價值,若是適當合法地爭取,也是無可厚非的。然而,最大的問題是,世人把大部分時間及精神追求社會上的公義,卻忽略了個人的公義,這在神看來是一個極大的禍患。原來根據聖經,社會公義與個人公義是大大不同的。

現今一般人談及人權、自由及民主都不是聖經所說的公義,也不是絕對真理,因每個地方的歷史、文化、宗教背景都不同,以致不同地方的人對那些事情會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標準。現今大部分人批評社會不公義都不是聖經所指的罪,而是關乎某項公共政策的好壞而已。

聖經所說的公義,主要是在道德方面,並且神要求每一個人都遵守,否則就是犯罪。公義是神的屬性,是心思及行為上的清潔、恨罪、正直、完全。那麼人呢?「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10-18);「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神看罪與我們看罪是非常不同的。我們會認為作出來的才算罪,心裡想的不算罪。然而神不單看行為,祂也看人的內心。十誡其中一誡是「不可貪心」(出埃及記20:17)。有貪念已經是犯罪了。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神看思想上的罪都是罪。若是這樣,我們怎能說自己無罪呢?然而,我相信大部分人未必覺得自己一點罪也沒有。只是許多人從不理會,因為他們不相信有審判這件事。他們一是不相信有神,一是不相信神會審判,一是認為自己就算有罪,也不是大罪人,神要刑罰也不該輪到自己。然而,假若世上真的沒有神,也沒有審判這回事,那麼這個世界真是沒有公平,沒有天理了。惡人作惡,在世享福,死後一了百了,沒有報應,這似乎與我們人與生俱來的觀念不相合的。世上所有民族都有報應這個觀念。但人往往是自私及矛盾的,一方面盼望神報應犯罪的人,但若自己犯罪,又以為神會網開一面,不會追究。或者他們以為神只會處理大罪人,我們這些小罪人,神也許不會追討。但聖經怎樣說呢?「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4);「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36)。神是聖潔公義的,也是無所不知的,祂要審判人一切的罪,無論大罪或小罪、明顯的罪或隱藏的罪,祂必審問。

那麼人可否行義自救呢?不能。聖經告訴我們,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人的本性已經敗壞了,以致我們所行的義,都有許多不潔淨的成分:「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以賽亞書64:6);「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書13:23)。人不能靠自己的義得救,也沒有能力叫人成為義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神一早知道我們沒有義,也不能靠自己的義得救,祂就按排了祂的兒子替我們死,叫我們靠耶穌基督「因信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23-26)。神沒有吩咐人用自己的行為稱義,乃是叫人因信基督稱義:「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10:4)。這是神救人的方法。

各位親愛的讀者,你想追求公平公正社會,若是透過合法途徑,我也不會阻止你。但我懇請你先處理一件更重要的事,不要本末倒置。若你仍未認罪悔改,若你仍未信耶穌稱義,你們所爭取的社會公義都是虛空的,這些行為都不能救你脫離神的審判及地獄的永火。有一位牧者說得好:「若所有人在政治的問題上都無誤,他們仍是要滅亡。相反所有人對這些問題的觀點或許有錯,但若他們相信耶穌,他們卻會得救。」有一天當你離開世界,你的靈魂去到神面前,神不是按你在世上爭取過多少社會公義來審判你,而是看你有沒有在世時悔改信主,有否按祂心意而活。若沒有,你們在世上一生所作的都是徒然的。

公義當然是重要,但聖經告訴我們,當人信了主,有了神的生命及稱義後,才有能力行義:「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翰一書2:29)。不是人先行公義,然後從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後才能行義。是先有義人,然後才有公義的社會。而只有那些願意悔改相信主耶穌的人,才能成為義人。

各位讀者,我懇求你今天先想想自己的人生,想想自己的罪惡,想想自己將來如何面對神。我懇求你在這些最重要的問題上有確實的把握,然後才去關心你的鄰舍。否則你既救不了別人也救不了自己。神一定會有審判的。請你現在就接受主耶穌基督吧!

縱我雙手不罷休,不能滿足你要求;
縱我眼淚永遠流,縱我熱心能持久,
這些不足贖愆尤;必須你來施拯救。

請禱告:

神啊,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又信祂從死裏復活。我現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求你接納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本網誌主要是探討聖經及信仰問題。我們歡迎讀者提出疑問或發表意見。但我們不接受有人藉此平台宣揚異端及政治信息。我們只集中討論聖經的原則,並不主張批評個別政治人物及事件。在討論時也須注意有沒有人身攻擊及使用粗言穢語。我們盼望這個網誌能在每一方面都榮耀神及造就信徒。此外,留言者自行刪除的信息,都會出現"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的標示,各位無需緊張。除非留言者犯了以上問題,本網誌的管理員不會無緣無故地刪除你們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