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

從傳統到真理---一位天主教神父的故事

理查班奈特Richard Peter Bennett

早年回憶

我出生在愛爾蘭,家裡共有八個人,我的童年充實而愉快。父親是愛爾蘭陸軍中校,在我九歲時退休。我們住在都柏林的軍眷宿舍,一家人熱愛玩樂、歌唱和各種活動。

我們是一個典型的愛爾蘭羅馬天主教家庭。我父親有時會跪在床邊虔誠地禱告,母親則會在縫衣、洗碗、甚至在吸煙時向耶穌「說話」。大部分的晚上,我們都會跪在客廳裡一起誦念玫瑰經。除非生病,周日時每個人都會去參加彌撒。五六歲時耶穌基督在我心中是一個真實的人,但我對瑪利亞和其它聖人也一樣感到真實。當我和不論是歐洲人、西班牙人或菲律賓人等傳統天主教徒在一起時,我都可以很容易地和他們相處。在我們的信仰裡,我們同樣地把耶穌,瑪利亞,若瑟和其它聖人一起作為敬拜的對象。

我在貝維德里 (Belvedere) 的耶穌會學校完成小學和初中教育,也在那裡學會許多天主教教義知識。像耶穌會學校其它的學生一樣,我在十歲前就能背誦神存在的五個理由,為什麼教宗是教會真理唯一的領導,以及把死人的靈魂從煉獄中救出來是重要的功德。「為死去的人禱告,是神聖而全備的思想,因為可以使他們脫離罪惡」,雖然我們並不懂這句話的真正意義,我們依然熟背如流。在我們的教導中,教宗是教會的頭,他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他說的話就是法律,耶穌會士是他的重要助手。雖然彌撒是用拉丁文進行,我仍盡可能每天參加,因為我深深被它神秘的氣氛感動。我們的教導中,這是取悅神最重要的方法。另外也鼓勵我們向聖人禱告,我們生活的許多方面都有聖人作主保。我不向聖人禱告,但「聖安東尼」是例外,他是遺失物品的主保聖人,因為我常常丟失東西。

十四歲時我感受到宣教的聖召,但這聖召當時並沒有改變我的生活行為。十七八歲是青年黃金時期,這段時間我在學術和體育兩方面都表現得很好。

我常需要帶我母親到醫院治療,有一天在等她時,我在一本書裡看到引述馬可福音1029-30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雖然我對救贖的真正意義仍未充分認識,但我確認這就是我成為宣教士的聖召。

嘗試贏取救恩

1956年我離開家人朋友加入道明會作修道士。(注一) 接下來的八年時間,我用心研究教會傳統哲學、多瑪斯阿奎那的神學理論、天主教聖經和作修道士的意義。我個人的信仰是屬於學院派並且是局限於道明會,遵循教會和道明會的會規就是我思想中生活聖化的方式。我常和學生部主任安博斯達費 (Ambrose Duffy) 討論成聖的問題。除了成聖,我也要確定永遠的救贖。我熟記教宗彼護十二世 (Pope Pius XII) 的通諭「……許多人的救贖是依賴基督肢體的禱告和犧牲」。經由受苦和禱告獲得救贖的觀念,也是法蒂瑪和露德資訊的基本思想。(注二) 因此我想要借著受苦和禱告贏得自己和別人的救贖。在都柏林的道明會修道院裡,我經常苦練,如在冬天裡洗冷水澡或用小鐵鍊擊打我的背(打苦鞭) ,希望藉此拯救靈魂。我這樣子修練,是受了學生主任,安博斯達費,他自己嚴峻生活方式的影響,而他也知道我做的事。在嚴厲的決心下,我學習、禱告、苦行、遵守十誡、和道明會的會規傳統。

外表成功內心空虛

1963年我廿五歲時被祝聖成為羅馬天主教神父,並繼續在羅馬的安吉利堪大學研習多瑪斯阿奎那的神學理論。就在那時我感到外表成功、內心空虛的矛盾,這是由於多年來,在照片和書刊的描寫下,羅馬已成為我心中的聖記和聖城;但,這就是同樣的城市嗎﹖在羅馬的安吉利堪大學裡,我驚訝地發現,那些和我一起上早課的幾百個學生,似乎對神學並不真正有興趣,很多人在上課時看時代雜誌和新聞週刊,而專心上課的學生又好象只為了學位,和回國後在天主教教會裡的職位而學習。

有一天我在古羅馬競技場裡步行,想感受一下,多年前那麼多的基督徒,在這裡為見證基督而流血死去的情景。當時,我深受激勵,但在回程的巴士上,卻有一些年輕人用地痞、垃圾等字眼對我叫囂侮辱。我感覺到他們的辱駡並不是因為我像早期的基督徒,為傳揚基督受苦,而是他們把對羅馬天主教的不滿,轉嫁到我身上。雖然我很快地不再思想這個對比,但那多年來在我印象中一直是榮耀的羅馬,卻已變得非常空虛和沒有意義。

這事後的一個晚上,我在聖克裡門堤教堂的祭壇前禱告了兩個小時。我回想當年領受的宣教聖召和馬可福音10 29-30的百倍應許,我決定終止從我開始研究多瑪斯阿奎那神學理論以來的心志,我不要神學學位。這是重大的決定,雖然我的論文指導神父不願接受我的決定,但經過長久禱告後,我很肯定這是正確的抉擇,就是﹕我只在這大學裡完成學術研究,但不拿學位。

從羅馬回來後,我接到通知,要我去果克大學 (Cork University) 工作三年。我懇切地為宣教的聖召事奉機會禱告,奇妙地,19648月我接到新的通知,去西印度群島的千里達作神父。

 自傲失落和新的思索

1964101日我來到千里達,在接下來的七年裡,我是一個很稱職的天主教神父,引領很多人到教堂參加彌撒。1972年我在天主教神聖同禱會中有相當的參與。那年316日的禱告會裡,我感謝神讓我在服事有成績,我祈求祂讓我有謙卑和服事得更好。當天晚上我意外跌了一跤,傷了頭和脊椎,我幾乎死去;但這意外讓我看到我自滿的情形,我在空虛痛苦中向神痛哭禱告。

身體因這意外而受痛苦的幾個星期裡,我停止用羅馬天主教神職人員禱文和玫瑰經,而用聖經的字句來禱告,開始從個人直接禱告中得到安慰。由於我對聖經的瞭解,受了多年的哲學訓練,和神學理論研究影響,令我對聖經的態度是疑惑多過順服,要在聖經裡尋找神,就像在黑森林裡找出路一樣,是個很慢的進程。

那年年底,我被派到千里達另一個教區,和一位元認識已好幾年的道明會神父同工兩年多。我們一同讀經、研究、禱告、同心尋求神的旨意,把以前牧會訓練的心得實踐出來,在許多村莊建立教友團契。從天主教的觀點看,我們非常成功,有很多人參加彌撒,在許多學校 (包括政府學校) 設立教義課程。我繼續查考聖經,我越查考,就越發看到,自己對神和祂話語瞭解得太少。就是在這個時候,腓3 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成為我心裡的呼求。

這段時間,天主教神聖同禱會正在成長,我從他們的資訊中學到很多,特別是禱告醫治方面。由於我堅信聖經是權威性的資源,我開始逐章逐句查考聖經。他們常引用的章節是以賽亞書53 5「…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但在查考以賽亞書53章時,我發現聖經裡用替代來對付罪的問題,基督替代我死。我明白,若嘗試做一些事來促成或加快償付罪價是錯誤的。「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馬書11 6)。「我們都如羊走迷,個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53 6)

我自己常犯的一個罪是對別人不滿,有時甚至生氣。雖然我祈求寬恕,但我不知道本質上,我就是一個遺傳自亞當的罪人。聖經明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 10),「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 23)。天主教教會卻教導我,人的墮落稱為原罪,而原罪已經在嬰孩受幼洗時洗除了。雖然,我在頭腦上仍然保持這個信念,但我內心卻清楚知道,我墮落的本性還沒有被基督降服。腓3 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持續成為我內心的呼喊。我知道,只有經由祂的大能,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我把這經句貼在汽車儀錶板和其它地方,成為激勵我的禱告,而信實的主也開始回答我的呼求。

最終的問題

首先,我發現,聖經裡神的話是絕對而沒有錯誤的。我以前接受的教導是 ﹕聖經裡的話是相對性的,其真理性在許多地方是存疑的。而現在我卻瞭解聖經是完全可信的。我使用史莊編著的「聖經索引」(Strong’s Concordance),開始研究聖經怎樣自圓其說。我發現聖經的教導從神而來,是沒有矛盾的。從聖經的歷史看,從神自己的應許看,從聖經的語言看,從聖經的道德要求看,和從怎樣活出基督的生命看,聖經都是真實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 16,17)

這是我在溫哥華和西雅圖作研究訪問時發現的。稍後,我受邀向聖司提反天主教會的禱告小組講話,我以「神的話是絕對的權威」作為講題,這是我第一次瞭解這樣的真理,並且向大眾說出來。隨後在溫哥華一個大教堂裡,我以同樣的資訊證道,聽道者約有四百人。我手上拿著聖經宣告﹕「所有信心,道德事物的最後和絕對權威,就是聖經,神自己的話」。

三天之後,溫哥華總主教詹姆士卡尼,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禁止我在他的教區裡證道;他說如果不是我自己教區的總主教安東尼潘提寫了推薦信,我的處罰將會更重。

教會和聖經間的抉擇

當我仍在千里達教區作神父時,教會派了安博斯達費來協助我;他是我在道明會學習時的學生部主任。在適應主客身份的改變後,我們不久成為極好的朋友;我向他分享我的發現。他傾聽,批評,想知道我改變的動機。他成為了我和道明會的弟兄,甚至和上級總主教間的溝通管道。可惜不久他因心臟病突然去世,我十分悲傷。因為他體會我那困於教會和聖經間的掙扎外,我還希望他能替我指點迷津,和把我尋求真理的掙扎告訴道明會弟兄。

在他的葬禮中證道後,我雖然感到非常無助,但繼續用腓3 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作為我的禱告。要更認識基督,我首先必需知道自己是罪人。我從提前2 5看到,我以神職的身份來作中保的角色是錯誤的,雖然這確切是天主教教會的教導,但也確切違反聖經的教導。我真的喜歡被人看作楷模,甚至進一步被人崇拜。我曾自我解釋,如果這是世界上最大教會的教導,我有什麼資格去質疑﹖但我內心仍然衝突掙扎。我開始看到敬拜瑪利亞,聖人和神職人員的罪。但當我肯除去瑪利亞和聖人的中保角色時,我卻不願意放棄神父的職務,畢竟,這是我一生的投資。

多年的內心爭戰

其實,敬拜瑪利亞,聖人和神職人員的問題,只是我內心掙扎的一小部分;誰是我生命的主,耶穌基督或是羅馬教會,這才是個最終的問題。當在我森裡格蘭迪教區作神父的最後六年的時間裡 (1979-1985),它一直在我心中激蕩。

天主教教會在所有信心和道德事務上淩駕一切,這是一宗從小印在腦裡,不能逆轉的事。羅馬不只是至高無上,甚至常被稱為「聖母」(Holy Mother)。我具有職位主持教會聖禮,並要維持會眾對教會信心的責任,我怎能反對聖母呢﹖

事實上,1981年在參加紐奧良教區更新研討會時,我再次決志事奉羅馬天主教教會;但當我回到千里達,再面對生活上的實際問題時,我又回到以神的話為依歸。最後這成為我內心持續的爭戰。有時我把羅馬教會看作絕對,有時聖經最後又成為絕對。那幾年裡我的胃很不舒服,我的情緒也不穩定;我應該知道,一個人其實不能事奉兩個主這個道理;但我的工作立場,要求把神話語的絕對權威,放在羅馬教會的權威之下。這個矛盾,在我處理森裡格蘭迪教會的四個雕像時,表露出來。為了遵行十誡中,神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這第二誡命,我打碎搬走聖方濟各和聖馬丁的雕像。但當有些人反對我挪移瑪利亞和聖心像後,為了尊重他們的意見,我讓這些像留在原位。因為權威的羅馬教會在法規1188條說「為信心敬奉可以在教會裡展示聖人的形象」;我不知覺地,因人的話,把神的話打折扣。

我自己的錯誤

早期當我學到神的話才是絕對權威時,我仍然不時地以羅馬天主教教會權威為重,縱使在某些很明顯是違反了聖經的事情,這是怎麼回事呢﹖首先,這是我的錯。如果我承認聖經是至高的權威,我就應該在神的話語前認罪,辭去我在天主教教會作中保角色的職務,但這對我來說是太珍貴了。其次,從來沒有人質疑我所作的,即使有海外的更正教基督徒來參加彌撒,看到我們的聖油、聖水、金牌、雕像、祭袍、禮儀,他們也沒有說一話。羅馬教會裡奇異的型態、記號、音樂和藝術是這樣的吸引人,焚香的氣味不僅刺激,也讓人覺得玄奧。

轉捩點

一天,在我22年的神父生涯裡首次有人,一位婦女,對我挑戰說「你們羅馬天主教徒有虔敬屬靈的形式,不過,你們拒絕它的能力」。由於我已十分習慣了教堂內的燈光、旗幟、音樂、吉他和鼓鈸,她這話困擾我很久。事實上,在整個千里達島裡,很可能沒有一位神父的祭袍和胸牌比我的更華麗,我留戀這一切,我顯然沒有表裡如一。

198510月,神的恩典大過我多年謊言式生活的罪。我到巴貝多 (Barbados) 為自己禱告。我覺得難以自拔。神的話確實是絕對的,我應該單單的遵從祂,但我卻屈從天主教教會的至高權威。在巴貝多讀了一本書,解釋教會的屬靈意義是「信徒的團契」。在新約裡直接間接都沒有提到聖秩制度,神職人員不應統冶信徒,反而,主基督自己親自宣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兄弟」(馬太福音23 8)。在認識教會是信徒的團契後,我得著釋放;羅馬天主教教會不再是至高權威,耶穌基督才是教會的元首。我開始覺醒,從屬靈上看,我所認識的天主教教會的主教並不是真信徒,他們是忠於羅馬教廷、虔誠的瑪利亞和玫瑰經信仰者。他們不知道救贖之工是由基督完成,卻鼓勵信徒為罪惡,為人類的痛苦,為宗教的功績而去苦行,用"人的方法"代替福音的恩典。靠著神的恩典,我看到人的得救不是經由羅馬教會,也不是經由人任何的行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 8-9)

重生

當我看到在羅馬天主教教義內不可能有耶穌基督的生命時,我離開了羅馬天主教教會。198511月我離開千里達,去了鄰近的巴貝多,住在一對年長夫婦家裡,當時我只有熱帶衣服和幾百元,我向主禱告為我預備一套西裝,和去加拿大的費用,我從沒有向人提過我的需要,我只向主禱告,這兩樣需要都蒙主垂聽供應。

90度高溫的千里達,我到了冰天雪地的加拿大。在溫哥華停留一個月後,我來到美國。我相信主會照應我的需要,因為我要開始一個新生活,雖然我沒有儲蓄、沒有駕駛執照、沒有綠卡、沒有任何推薦信,但我有主和祂的話。

我在華盛頓州一對基督徒夫婦農場家裡住了六個月。我向他們解釋,我離開了羅馬天主教教會,我已接受耶穌基督和聖經裡祂話語的全備供應。我說這是「絕對的,肯定的,最終的,堅決的」。但他們並未因這四個詞語感動,他們為我禱告,誠摯地關心和牧養我,要知道我內心有沒有受傷或苦毒;因為他們自己曾經經歷這樣的轉變,知道這很容易使人懷恨。我到他們家四天后,神的恩典使我結出悔改、得救的果子,就是說,我不只是求主饒恕我多年的妥協,也接受神對我內心受傷的醫治。當時,我48歲,單單因著神話語的權威,和單單因祂的恩典,我接受唯一的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死,祂是唯一的榮耀。

在這對基督徒夫婦給我在身體和心靈的複健後,神為我預備一位妻子,琳,她是位重生有信心的基督徒,態度和藹,心思敏捷。我們一同到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我們都找到了工作。

亞洲宣教

19889月我離開亞特蘭大,到亞洲成為宣教士。帶領許多人認識了聖經的權威,和基督死而復活的能力。這是在主裡結滿果子的一年,是我以前認為不可能的。我覺得十分奇異,在神的恩典下,只用聖經來述說基督是這麼容易而有效;相對地,在千里達作神父的21年裡,我迷失在蜘蛛網般的教會傳統裡,而不能給會眾真正的資訊。

羅馬書8 1-2最能描述我現在享受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不單只是從羅馬天主教系統得著釋放,更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這是神的恩典;只有神的恩典,我從死的工作進入新的生命。

見證福音恩典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死。以賽亞書53 5最能描述我的感受「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這是在主被釘死前750年寫的。主在十字架上犧牲後不久,彼得前書2 24「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因為我們從亞當繼承了罪性,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只有在基督裡承認祂為該死的我們死了,否則我們在聖潔的神面前,怎能站立得住呢﹖只有借著祂賜的信心,我們才能夠看到、瞭解並且接受基督。無罪的基督為我們罪人死了,這是真正的福音資訊。只有信心就夠了嗎﹖是的,有重生的信心就夠了。真正的信心從神而來,必然會結好果子。「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 10)。因著神賜的力量,我們在悔改中脫離以前的生活和罪行。這不是說,我們以後不會再犯罪,而是說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已經改變了。因為我們已經是神的兒女,如果我們犯了罪,這是個可以解決的「我們和天父」的關係問題,而不會失去那「因基督成為神兒女」的地位,因為這地位是不可改變的。希伯來書10 10說的太好了「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充分而完全的。當你單單信賴這個完全的犧牲救贖,聖靈將賜給你新的生命---你將是一個新造的人。

我的現況

主為我預備美好的工作,我現在美國德薩斯州 (Texas) 中部奧斯丁附近,作福音宣教士。當初保羅談到他的猶太同胞,我現在要談到我親愛的天主教弟兄 ﹕我的盼望和我向神的禱告,就是要他們能夠得救。我可以作證他們向神是熱心的,但他們熱心的原因不是由於神的話,而是教會的傳統。如果你瞭解有些菲律賓和南美洲的弟兄姐妹,為宗教付出的愛心和苦痛,你可能體會我心裡的吶喊 ﹕「主,賜給我們愛心去瞭解那些弟兄姐妹為取悅你所受的痛苦和掙扎。瞭解天主教徒內心的苦楚,我們才會想告訴他們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好消息。」

從我的見證中,你會體會作為天主教徒,放棄教會傳統是多麼困難。但當主以祂的話要求,我就必須去做。教會的「敬虔形式」,是羅馬天主教教徒看不到問題的最大原因。每個人都要決定什麼才是真理的至高權威。羅馬說教廷是決定什麼是真理的權威。它的教規第一段212 條說「基督徒的信心和良知,需要遵守被祝聖的神父的約束。神職人員是基督的代表,是信心的導師,是教會的帶領人」。(梵蒂岡會議教規法典,1983年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頒佈) 但根據聖經,神的話才是真理的至高權威。是天主教內的人為傳統,造成更正改革者要求「只有聖經,只有信心,只有恩典,只有基督,只有神是唯一的榮耀」。

我分享見證的原因

我所以向你分享這些,為的是要讓你知道神救贖的方法;因為我們天主教徒基本的錯誤,是相信我們自己可以響應神的幫助,令我們在神的眼光中看為正。許多天主教徒多年來的假設,在1994天主教教會教義問答2021條中充分寫明「恩典是神給我們的幫助,為使我們響應神的呼召成為祂的義子」。

在這樣的思維下,我們不知不覺地持守不合聖經的教導。這樣解釋恩典,是出於人無知的自造。聖經一再的告示信徒,我們得以站在神前「是行為以外」(羅馬書4 6)。「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 28)。「不是出於行為」(以弗所書2 9)。「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 8)。想要讓信徒對自己的得救有一點點付出,或把恩典看作是對我們的幫助,就是斷然地拒絕聖經的真理。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馬書11 6)

這簡單的聖經資訊是 ﹕在基督耶穌裡「公義的禮物」是祂賜給我們的,這根基在於祂在十字架上那完全的犧牲。「若因一個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受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羅馬書5 17)

因此,這就是基督耶穌祂自己說的「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 45)。祂的生命是多人的贖價。祂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 28)

彼得也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3 18)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 21摘要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這個事實,親愛的讀者,是在聖經裡清清楚楚告訴你的。神的命令就是要你接受,祂說「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1 15)

我們天主教徒像染了色的羊毛;最難讓我們悔改的,是從我們充滿了「功德」,「贏得」和「作的夠好」的思想中改變,單純地空手接受基督耶穌賜給的公義。拒絕接受神的命令是和保羅時期的猶太教徒一樣犯罪。「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馬書10 3)

你們要悔改,相信這個好資訊。

注一 ﹕道明會 (Dominic) 是十三世紀由St. Dominic 創立的修會,相當嚴謹保守,並且注重誦念玖瑰經為其重要的祈禱方式。天主教會還有許多其它修會,各以其獨特的靈修方式來訓練會士們,使他們成為好的宣教士。

 注二 ﹕法蒂瑪 (Fatima) 及露德 (Lourdes) 是兩個近代著名的天主教朝聖地,瑪利亞多次顯現帶出來的資訊。

我曾有一年時間(1988)在中國,對中國人民深有感情。如果您心裡有話願與我分享,請電郵: bereanbeaconmail@yahoo.com 我雖不通中文,但會有人幫我答覆您的來信。

 我允許此見證被複製,但必須完整而無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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