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三14~16)
聖經是神賜給人極大的恩賜。從最根本的得救,以至信徒的生活、追求、事奉的方法及原則,聖經都清楚明確地給我們說明了。神又將自己的神性和能力在聖經中給我們顯明。所以人可以從聖經中認識那創造及拯救我們的主,以至我們可以感謝祂、敬拜祂、榮耀祂。毫無疑問,聖經是世人最重要最寶貴的書。然而,魔鬼知道聖經對我們的重要性,就用盡方法去消滅聖經、踐踏聖經。在最初的幾個世紀,它利用政治的力量試圖去毀滅所有神的話。然而,因著神的保守,聖經始終保存下來。到了今時今日,聖經已經被翻譯成為多國的語言,流傳到世界各地,人們也可以自由地閱讀。但魔鬼並不就此罷手,它不能阻止聖經的流傳,就轉移在人的心裡動工。它叫人忽視、懷疑,甚至譭謗聖經。事實上,這在不信的人身上是非常明顯的。「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然而,最令人痛心的,就是有稱為信主的人,他們有意或無意地貶低聖經,不尊重聖經的獨一權威。在上一個世紀,在稱為自由派的基督徒,他們直言無諱地說他們不相信聖經記載的神跡。他們不信神分開紅海、不信童貞女生子、不信主耶穌分五餅二魚、不信主耶穌肉身復活等等。這些人雖然不信聖經無誤,但他們也算誠實,因為他們將所有他們不信的事都坦坦白白地說出來,我們還算較容易對付。但現在仇敵興起更詭詐的使者,他們不再說聖經這裡錯那裡不可信,他們以一群客觀的學者自居,說聖經「可能」有錯,聖經「不一定」無誤。很多基督徒就放下戒心,嘗試跟他們討論,結果不知不覺間就敗壞了信心,真是可歎!這些人自稱是新福音派信徒,自稱是尊重聖經的權威,卻不信聖經無誤,真是令人防不勝防。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指出他們的錯謬,並證明聖經是絕對無誤的。
其實證明聖經無誤的著作真是多得不可勝數,許多基督教學者窮一生的時間來證明全部聖經都是無誤的。本人能力有限,只在這裡作少許的辯證,希望能對讀者有一點幫助。首先,證明聖經無誤的最有力證據就是聖經本身的內證。聖經提摩太後書三16說聖經(All Scripture)都是神所默示的。既然是神所默示,又怎可能會錯?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我們的神是可靠信實的,絕對不會有錯。所以我們可以放心,神所默示的聖經一定不會有錯。有些人以為「聖經」一詞是指舊約,其實不然,因為提後三15說「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雖然舊約中也有不少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和預表,但那始終是那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那美事的實體。只有新約的文件將那位舊約預言要來的救主耶穌基督(祂的所作和所是)清清楚楚表明出來。其實,一般基督徒都知道,若不看新約對舊約的注釋,許多舊約的事物我們根本摸不著頭腦,而整本聖經根本不完整。怎麼會來個理論,說舊約是神的默示,新約卻不是!另外,彼得在他的書信中提到保羅的書信是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所寫的,不同「別的」經書。這就是一個例證證明保羅的書信不是憑他個人的意見而寫的(人的意見當然會有錯),而是神默示他寫的,神的默示絕不會有錯誤。
有人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句話並沒有說聖經沒有錯謬,所以不能當是內證。我真是摸不著頭腦,「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豈不是包含了聖經沒有錯謬的意思?「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不單是內證,還是最重要的內證,因為經文說及神是聖經的作者。神所默示的書怎可能有錯?神是絕對無誤的,照樣祂的話語也絕對沒有錯誤。除非有人能證明神有錯,否則就不能說聖經有錯。但誰能證明神有錯呢?坦白說,若提後三16是「聖經都是沒有錯謬的」,我已很感謝神。但聖經卻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句比「聖經都是沒有錯謬的」不知好多少倍!「聖經都是沒有錯謬的」只是說明聖經沒有錯,至於聖經的來源及聖經的權威卻沒有提及。但「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不但證明聖經絕對沒有錯(因為神自己不可能犯錯),而且聖經還帶著神無上的權威,因為聖經就是神自己的話!聖經的作者其實是神自己,是祂默示的,所以我們不但要相信聖經無誤,我們更要謹守遵行他,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神自己的權威。我們真是要感謝神的智慧,給我們這節聖經!
至於聖經的外證,就是指考古學、歷史學、科學等等,我認為我們不要太重視。為什麼?因為人的智慧極其有限,人的天性又時常犯罪犯錯,再加上人的偏見,若我們單靠這些外證,根本無所適從。不信主的科學家偏向發現一些反對聖經的證據,但信主的科學家又會發現許多證據證明聖經非常真實。我不是想否定這些學科所有的價值,但如果我們單靠這些東西來證明聖經無誤,就太軟弱無力!
可能有人說聖經原文沒有錯,但經人手抄寫,又或者翻譯上的錯失,而做成有錯誤,這點我也同意。然而所謂的錯誤,一來是非常非常之少(我們擁有成千上萬的古抄本,聖經學者經年累月地將它們逐本逐本對照),而且不準確的地方只是涉及聖經中的數目、地名、人名等等小節,絕不涉及聖經的要道如神的屬性、因信稱義、信徒生活及事奉的原則等道理。所以聖經無誤是指聖經原文沒有錯誤(因為是神所默示的),而不是指抄寫及翻譯上無有錯誤,這點各位讀者要注意。
不信聖經無誤的人聲稱他們也非常尊重神及聖經,我認為這話實在有點自欺欺人。他們既認為聖經有部分對、部分錯,那麼他們究竟尊重聖經那一部分?我想當然他們認為對的那部分?那麼聖經那些部分是對的,值得他們尊重,那些部分他們認為有錯而沒有那樣尊重呢?說來說去,他們所謂尊重聖經只是部分的聖經,不是全部聖經。請問這樣算不算尊重聖經?至於尊重神,就更加說不上。聖經明明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他們卻堅持說聖經可能有錯,這表示什麼?表示神所默示的聖經有錯,即是神自己有錯?最低限度,他們就認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句聖經已經不對了。請問這算不算是尊重神?可能有人會引用例子說,我父親也時常犯錯,但我卻非常尊重他!哦,在你眼中,你父親時常犯錯你仍尊重他,那是你個人的事。但你要我好像你一樣尊重你父親,就恕我辦不到!可能你們真的認為自己很尊重聖經,但你們知不知道你們一句「聖經可能有錯」,不知令多少未信主的人士對我們的聖經及主耶穌不信任,令多少靈性未成熟的基督徒信心軟弱,以至跌倒?誰會相信一本有錯誤的聖經?誰會相信默示聖經的神不會有錯?你們知不知道你們這不負責的說話帶來了什麼嚴重的後果?
人間的法庭,若一名被告被控犯罪,而法官卻找不著任何證據,法官會怎樣做?會否說:「雖然我們找不到任何證據證明你犯罪,但你仍可能犯罪。」?不!我想他會說:「沒有證據,宣判被告無罪釋放」。我懇請這些說聖經有錯或可能有錯的人,不要繼續說一些不負責任的話,快快在聖經中拿出無可解釋的錯謬及矛盾來證明聖經在何處錯,否則請你們還聖經一個清白,宣告聖經「沒有錯」!最低限度,也要說:「照我們現時所知的,我們找不到足夠證據證明聖經有錯。」
然而,當我追問認為聖經可能有錯的人,叫他們拿出證據證明聖經那裡有錯,他們就開始提出一些聖經難題來,並結論這是聖經一個無可解釋的錯誤和矛盾。我從這些言論中發現兩件事情。第一,有人將聖經中難明白的地方視為無可解釋的錯誤和矛盾。聖經的難題是有,但若我們肯虛心求教,或者自己去基督教書室及教會圖書館找一些《聖經難題解答》等參考書看看,你的問題便可能迎刃而解了。畢竟教會由最初期到現代,差不多二千年,期間不知有多少人對聖經提出極其尖銳的問題,企圖找出聖經的錯處,但也為歷代教會人士一一解答了。不明白的地方是有,因為我們人是很有限,不能完全明白神的旨意,但不明白不表示聖經有錯!第二,就是那些不信聖經無誤的人,露出了真面目。他們說「聖經可能有錯」不是謙卑的話,在他們心中,其實一早已認定聖經某一部分是錯,是不可信,所以才會提出以上的質疑。既是這樣,為何不直截了當說「聖經已經有錯」或「聖經一定有錯」呢?為何遮遮掩掩地說「聖經『可能』有錯」呢?
其實不信聖經無誤的人,為什麼他們不坦坦白白地說「聖經一定有錯」呢?要知道,我們必須為我們所信的站出來。我堅信聖經絕對沒有錯,我就為我所信的極力的爭辯,他們既然堅信聖經有錯,為何不勇敢得承認呢?為什麼要說「聖經『可能』有錯」來掩飾呢?有人辯稱這是個立論的前題,立論一定要客觀、中立。我真不明白,神託付我們基督徒很多事情去做,為什麼無緣無故來個立論,而這個立論竟是一個極負面極傷害性的前題:「聖經可能有錯」?他們自命為一群客觀、中立的學者,去討論聖經無誤的題目,但他們實在扮不來。我們曾經說過,在他們心中,一早已經認定聖經有錯。心裡已有了偏見,何來客觀?另外,我們向他們解釋他們所提出的所謂聖經的錯誤根本不是錯誤,他們又不接受我們的解釋,何來的客觀,何來的中立?各位讀者,我們斷不能因為個人或一小撮人不明白聖經的某部分意思而結論說聖經可能有錯。
我曾經問一位新福音派的信徒,為什麼硬要證明「聖經可能有錯」。他的答案令我感到非常驚訝!原來他們是想造就信徒及幫助基督教發展!他們認為未信的人及基督徒早晚也會發現聖經有錯,所以他們現在努力證明聖經有錯,是令這些人可以及早適應而不至流失!請容我再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在我一生中,那是我聽過最荒謬的言論之一!假若大家下次到教會,與你們的弟兄姊妹說,聖經這處錯,聖經那處錯,聖經這段不可信,那段不可信,試試可不可以令他們靈性進步?又或者向未信主的家人朋友說聖經這裡可能有錯,那裡不可信,然後叫他們悔改信主,試試可不可更有效地傳福音?各位親愛的讀者,我勸你們千萬別這樣做!若我們這樣作,神要追討我們的罪。我想如果我正努力向某人傳福音,從聖經中證明神是真的,天堂是真的,地獄也是真的。他正考慮相信之時,忽然有一位不信聖經無誤的人,隨便的說一句:聖經可能有錯。我想問大家這人的反應會是如何?有人說些不負責任的話,卻堅決不肯承擔任何道德責任。我現在不說什麼,將來我們一同見神面的時候自有分曉。
最後,我說多幾句心裡話。我在本文開始時已經說過,我的能力有限,但我已盡了力,神可以作見證。然而,有許多愛主的人窮一生的時間及精力去證明聖經是無誤的,而他們的著作至今還存留,感謝神!若讀者認為我的說話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參看他們的書。現在我要盡我最後的力量,為我所說過的作一個總結:
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節聖經清楚說明神是聖經的作者,而神絕不會犯錯,所以聖經就絕對沒有錯。
二、控告聖經有錯的人,根本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聖經有錯。他們所提出的聖經的錯,只是一般的聖經難題,而且可能一早有人解答過了。至於他們不肯接受解釋,那是他個人或一小撮人的事,而個人或一小撮人對聖經有負面的意見絕不能構成聖經有錯的證據。
三、若沒有足夠證據,就當承認聖經是無誤的。
我懇請各位讀者作出明智而審慎的判斷,因為這是關乎基督教唯一的經典的可信性及神自己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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