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哲思(Jerry Bridges)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因信稱義與靠守律法稱義是全完對立的,保羅對這一真理抱強硬態度。信心必須包括完全放棄信靠自己本身的善行(守律法),以及完全依靠耶穌基督和祂的義。
於是問題來了:我們如何獲得信心?它是否僅僅是對福音信息的一個理性回應?還是我們這些與他人分享福音的人須要掌握說服的藝術或學習「成功銷售」的技巧?一個人如何獲得信心?
簡短的答案是,信心是神的恩賜。它必須是。有一句古老的格言:「一個在理性上被說服但其意志卻抗拒的人,他的看法依舊不變。」你曾否嘗試說服某人的看法而他卻不想改變嗎?你可能會整理書面證據充分的理由和無懈可擊的事實,但是除非那人願意接受,否則他不會改變。他會在精神上「堅持己見」。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真的是這樣,那麼在屬靈領域中豈不更是這樣嗎?
神不會替我們相信,但是祂通過聖靈在我們裡面創造了屬靈的生命,以致我們能夠相信。信心是神的恩賜。它是神整個救恩的一部分;通過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工作以及聖靈在我們裡面所做的工作,神把救恩賜予我們。可以這麼說,信心並不是我們對神偉大的拯救計劃的一個貢獻。神成就了一切。信心是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的一部分。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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