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

教義與生命

鍾馬田

無論是否喜歡,我們都無法避免教義。新約聖經到處充滿了教義。因此,拒絕考慮教義,不單是拒絕相信聖經就是神的話,更是侮辱神自己。如果神選擇用義、稱義、成聖、救贖、代贖、和好、挽回祭這類詞語,那麼我們就有責任面對那些詞語,並且考慮它們的意義;不這麼做就是不尊重神。⋯⋯「你們說:『我們對教義不感興趣;我們關心的是生命;』這麼說是無濟於事的;如果你的教義錯了,你的生命也就錯了。』」⋯⋯

這是一方面的危險,但還有另一種極端的危險,也是同樣重要的。那危險是那些對教義非常感興趣的人所面對的。因此,我要試著清楚描繪這類型的人,像描繪另一種類型的人那樣。有些人非常關注教義與神學,但他們的興趣似乎是純屬超然冷漠的,純理論、思想的。他們單單以爭辯神學為樂;然而,他們在爭辯神學時,永遠像是為了某種抽象的科學、某種與生命毫不相干、某種與生活實踐相去甚遠的東西而辯論。

我們必須竭力避免一種傾向,就是只為了尋找經文來證明自己特殊的理論和觀念,才來讀聖經。永遠不要光想教義。永遠不要將聖經與生命分開。

我們要持定教義,但必須提防這種可怕的危險,就是與生命分開的純理論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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