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幾年前,有一個知名的特會講員寫信問我,該如何傳講福音才是合宜的。我想他希望我會證實說,得救只在於相信福音的事實。我卻將這本書《耶穌所傳的福音》所寫的精華給他看。
  
他回信說,他讀過我寫的東西後,覺得論點並不是很扎實,因為我對福音的看法是根據耶穌的信息,而不是使徒的教導。他寫道:「我將很樂意接到你教導羅馬書三和四章的錄音帶。保羅所寫的這幾章,是特別針對這無可磋商餘地的題目而寫的。在今天這恩典的時代,從這幾章來教導救恩,顯然是明智之舉。」
他加上這個評論,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因此,我們看到梅欽(J.Gresham Machen)的智慧(可能是本世紀最好的),他說:『在十字架以前,沒有什麼可適當地被稱為福音的』。」梅欽博士屬於改革宗傳統的長老會,也是一位學者,而且無疑地是信仰的捍護者。在我看來,無論他那段話表示什麼,他不可能丟棄以基督的教導作為今日傳福音的根據。
  
我在尋找那句引用的話的來源和上下文時,發現梅欽所寫的這些話:
  
我知道有些人相信——由於一種真實的愚蠢狂言囈語(在我看來是如此)——耶穌的話是屬於律法時代,隨著祂的死和復活就結束了,因此,以登山寶訓為例,就不是為我們這活在恩典時代的人而說的。
  
那麼,讓他們看看使徒保羅,他就是那個說我們是活在恩典之下、而非律法之下的使徒。他對這事是怎麼說的呢?他有說神的律法在神恩典的這個時代中就無效了嗎?
  
根本沒有。在羅馬書第二章和(隱含)在他書信中的任何地方,他都堅稱神律法的通用性。甚至連外邦人也適用,雖然他們不知道舊約聖經中清楚講明的神的律法,他們卻有神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上,他們違背時也沒有藉口。保羅堅稱,特別是基督徒,事實上更無法擺脫順服神命令的責任。這位使徒認為任何這樣的想法都是致命的錯誤。保羅寫道:「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將保羅和使徒們的教導置於我們主的話語之上,且認為它們之間是彼此對立、或是向不同時代講的,乃是最大的錯誤。福音書乃是使徒書信賴以建立的根基。例如,雅各書讀來就如登山寶訓的講論。那些要把登山寶訓移至另一時代的人,還是必須面對一個事實:登山寶訓的所有原則,都被後來的新約作者重複使用並深入闡釋。
  
那些希望避開「主權救恩」的人想藉著只從使徒書信來討論福音信息,那是站不住腳的。雖然耶穌的福音直到祂的死和復活後才得以圓滿完成,但是福音的要素在祂的教導中已很清楚了。每一個被聖靈感動而寫作的使徒都強調且詳述耶穌所傳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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